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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汇广场一东城区东四十条独栋
发布时间:2022-10-29

北京中汇广场一东城区东四十条独栋,独栋写字楼,独栋物业,独栋办公室出租,该项目位于东二环内,属于东直门商圈,中汇广场项目总占地28422平方米,近42亩,总建筑面积107665,其中地上85266平方米,开发商自持,由2栋总高31层的五星级精装酒店式公寓及一栋购物中心组成,商圈成熟,配套齐全,交通便利,中汇广场地处北京东二环商务圈核心位置,东二环与平安大街交汇处,东四十条桥西北角。毗邻亚洲最大的现代化立体综合交通枢纽——东直门交通枢纽,集公交、城铁、机场快速轨道、环线地铁为一体,形成四通八达的立体交通网络。16分钟直达首都机场。中汇广场作为5A级写字楼,大厦有观光梯、客梯、扶梯、货梯共36部,楼内配套非常齐全,设有24小时冷却水系统,中央空调及新风系统采用美国开利,供电系统为双路供电,地标建筑,消防系统为德国ESSER火灾自动报警系统;保安系统为HONEYWELL电子监控和报警系统,中汇广场3层为高级餐厅,还配有咖啡厅,员工餐厅,户型方正,商务中心, 机票代理中心,超市及自动取款机等设施。北京中汇广场,使用率较高,联手国际物业管理公司仲量联行,实施专业化,规范化,标准化,科学化的管理。四通八达,楼下就是地铁站!







项目名称:中汇广场

所属区位:东二环

所属商圈:东直门商圈

租金报价:6.5-11

出租面积:600-1800㎡-3200㎡-5000㎡

装修状态:遗留装修

 通:地铁2号线,东四十条站

付款方式:押三付三

起租年限:2年起租

  期:面议

注册公司:可以注册

周边配套:商场,餐饮,娱乐,银行,酒店,洗衣店,图文打印,超市等

欢迎来电咨询:13811119290,网站:www.landkun.cn

中汇广场有哪些企业入驻?


上海凌立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 复制

上海凌立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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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1号中汇广场A111103

苏州国丰鼎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 复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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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1号中汇广场A151508

北京泰玉科技有限公司 复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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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 复制最新年报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1号中汇广场A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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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广谱安信科技有限公司最新年报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1号中汇广场B60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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赫丝蒂(北京)化妆品贸易有限公司地址: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1号中汇广场B6F667 复制

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1号中汇广场B6F667室北京孚艾达企业管理咨询中心(有限合伙) 复制

北京孚艾达企业管理咨询中心(有限合伙)最新年报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1号中汇广场B1808

北京中广新科科技有限公司 复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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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1号中汇广场B6F668

北京市棠棣公益基金会 复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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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鼎国投资产管理(北京)有限公司 复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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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环境治理分公司工会 复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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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东城营业部 复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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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萨尔多铁路信号技术(北京)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复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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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汇天象(北京)科技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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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1号中汇广场B262603室美国IGA公司北京代表处 复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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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1号中汇广场C99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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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的镜头切至上一轮房地产调控风暴。

  中地公司对中汇广场前身华普中心大厦I段的开发始于2001年。但随着2003年的房地产调控,即央行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信贷的121号文,该项目资金日益捉襟见肘。

  2003年,中地公司曾获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累计4.09亿元的短期贷款。不过,这只解燃眉之急且面临短期偿还压力。

  ST昌鱼总经理王晓东回忆称:“当时是借贷无门,提到房地产借贷,一些银行的朋友直接就说‘别害我了’,要么连电话都不敢接。”

  其实,当时银行并不缺乏借贷资金,政策上对房地产信贷也不是全面限制,只是要求对房地产贷款利率可推高一倍,即在7%-14%。但即便是如此,由于政策监管上的高压态势,令银行的一线决策者不敢贸然向房地产信贷出击。

  2005年10月,华普中心大厦I段因资金短缺而一度停工,当时大楼群建到14层。

  此时,中地公司与摩根大通谈判引资问题。在9个月的尽职调查之后,2006年6月摩根大通证券与香港瑞安建业联手,成立中天宏业,并累计支付11.09亿元,以项目收购的形式承接华普中心大厦I段的项目后续投入和开发。

  2005年7月21日央行启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。在此前后,大量国外热钱想方设法进入中国,赌人民币升值。房地产则成为热钱普遍进入的领域。

  2006年,中天宏业拥有的约3700万美元资金借此转为人民币资产,既享受房地产投资带来的高额回报,又享受人民币升值收益。

  同时,在国内房地产企业借贷无门之下,中天宏业还用这3亿元资金撬动了东亚银行北京分行7.3亿元的贷款出笼。

  据悉,摩根大通在顺利完成进入华普中心大厦I段的投资后不久,即伺机撤离,一桩收益丰厚的买卖由此完成。

  后遗症:被拖延的合同

  但是,协议的执行却留下一系列后遗症。正是由于对资金的饥渴,令中地公司在合作伊始就不得不受制于人,并在签署的合同中留有模糊地带。

  王晓东表示,当时中地公司只是想进行融资,但为了方便这家外商独资企业——中天宏业顺利投资,针对华普中心大厦I段项目,最终签署了包括《关于销售华普中心的框架协议》《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》、《补充预售合同》、《项目转让协议》等四份协议。

  后两份协议最为核心和重要。根据本报获得的协议显示,中地公司将华普中心大厦I段项目整体出售给中天宏业,价格包含基本收购价11.09亿元、补救费用、额外付款等。其中额外付款最为复杂也最富有争议性。

  各方基本认可的是,中天宏业提供的11.09亿元资金是由其股东Moun-tainBreezeSRL(下称“MB公司”)——在英属巴巴多斯岛注册的一家公司提供。因此在合同中显示,如第一年完成该项目整体销售中天宏业则返还给MB公司12.38亿元,如第二年则返还13.6亿元,第三年则返还17亿元。剩余资金将由中天宏业与中地公司再进行二八分成。

  一场大楼争夺战就此拉开,从贸易仲裁直至法院诉讼,但由此引发的利益之争却开始变形。王晓东称,目前该广场总价约合40亿元。

  中天宏业如今主张的焦点是,协议继续执行有效,而且当时支付11.09亿元是收购款,并非为华普中心大厦I段的后续建设资金。同时,要求因《项目转让协议》项下的交割未能完成,应视为2007年2月28日自行终止。

  因此,中天宏业副总经理林枫认为,合同与协议中规定的项目是买卖关系,而不是合作开发关系,也不是借贷融资关系。并要求中地公司继续履行预售合同和补充预售合同的义务,交付该项目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表、大产权和小产权。

  中地公司则主张,由于与中天宏业签署的各项协议均是以其有房地产经营资质为前提,而其至今未获得该资质,因此四份协议均已失效。但王晓东表示,在此基础上将会补偿中天宏业的损失。



(责任编辑:黄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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